关于开展2025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2025年9月在岗在册且来校工作1年(含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与我校签有聘约,并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职称系列,由所在单位推荐,学校根据省相关评审条件评议通过后,推荐到校外相应评委会评审,具体时间和安排按相应评委会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按《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推荐标准(试行)的通知》(信航院〔2023〕9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根据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学校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工作资历(含国内外进修访学经历)、学历、业绩成果、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及考试成绩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参见《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推荐标准(试行)》(信航院〔2023〕92号)。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时须提供规定年限《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需完成学习并提交证书。
三、申报程序
1.学院预报名:11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个人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对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审查,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院于11月10日将申报职称人员资格审查表报送人事处。
2.材料上报:11月14日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要求上报职称评审材料,并交于人事处。
3.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教师通过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
4.组织评审:中级及以上人员的评审在我校未正式取得授权前,推荐到其他单位评审。
5.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7.发文公布。
8.证书打印。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教师系列职称的,应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规范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职称专业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3745-2009)》填写,不得填写简称。申请专业填写到二级学科,医学、艺术学、语言学等填写到三级学科。
(三)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课题、成果等业绩材料必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从事的岗位工作相一致,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申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四)凡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可以相互直接申报外,其他均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五)关于申报系列及专业。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的要求,申报相对应的系列和专业。凡申报系列(专业)与现聘岗位不相符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失范者以及在评审前后发现并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未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人有一稿多投、署名有争议、抄袭他人论著等情况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负面情况,必须在申报表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注明。在职称申报中发现并查实申报人在职称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学术不规范行为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加强纪律要求。对在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人员,按管理权限逐级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申报者,直接定为师德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3年内(不含申报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职称评审;情节严重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属教师身份的,直接定为师德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参与推荐和评审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以上各类人员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督查。人事处建立与教务、监察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将职评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推荐、审核程序和要求,坚持“分级分工、逐级负责”的材料审核制,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
(三)完善监督,严肃纪律。要严格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信访程序。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因此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5年11月4日


